特写特讯!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博主:admin admin 2024-07-05 13:24:13 156 0条评论

宏达新材控股股东获刑罚款:虚开发票、行贿行为终遭制裁

江苏镇江 - 2024年6月12日,据江苏省镇江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宏达新材(sz002211)控股股东江苏伟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伟伦”)因犯虚开发票罪、单位行贿罪,被判处罚金共计180万元。

法院查明,2018年至2019年,江苏伟伦为虚增收入、利润,向某公司虚开专用发票33张,金额合计人民币1460余万元;2019年,江苏伟伦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某国有单位提供巨额贿赂。

法院认为,江苏伟伦的行为严重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秩序,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情节严重。遂作出上述判决。

案件背景

江苏伟伦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8696万元,主要从事投资管理、高分子材料和机械设备贸易。2019年1月,上海鸿孜曾受让江苏伟伦持有的宏达新材股票成为公司控股股东;2021年10月,根据法院判决,上海鸿孜又将持有的公司股票用于抵偿其所欠江苏伟伦债务,此次变动后,江苏伟伦成为宏达新材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也变更为朱恩伟。

案件警示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市场监管力度的不断加大,虚开发票、行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但仍有一些企业心存侥幸,铤而走险。宏达新材控股股东的违法行为,为相关企业敲响了警钟。

企业应当树立遵法守规意识,加强内部管理,杜绝类似行为发生。同时,相关部门也要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市场秩序,保护公平竞争。

中证协发布最新评价办法: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考核更趋严格

北京,2024年6月18日 - 为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规范市场行为,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中证协”)近日发布了修订后的《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办法》(以下简称“新评价办法”),将于2024年8月1日起施行。

新评价办法在原评价办法的基础上,主要做了以下修订:

  • 增加了评价指标。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发行定价利率、负向申报质量、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债券回购业务等指标,进一步涵盖了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的关键环节。
  • 调整了评价方法。 新评价办法调整了部分指标的评分标准,提高了对高风险行为的惩处力度,并将评价结果与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承销额度、融资融券业务规模等挂钩,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约束。
  • 完善了信息披露要求。 新评价办法要求证券公司定期向中证协报送债券业务执业质量评价相关信息,并向投资者公开评价结果,增强了评价结果的透明度。

中证协表示,新评价办法的发布,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证券公司债券业务执业质量,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中证协将持续加强对证券公司债券业务的监管,督促证券公司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自律规则,为投资者提供优质的债券投资服务。

新评价办法的发布,对债券市场有哪些影响?

  • 促进债券发行定价更加合理。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发行定价利率指标,将对发行人压降融资成本、提高发行定价合理性产生积极影响。
  • 降低投资者认购风险。 新评价办法增加了负向申报质量指标,将督促证券公司提高投资者适当性管理水平,降低投资者认购风险。
  • 维护市场秩序。 新评价办法强化了对违规行为的惩处力度,将有效维护债券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业内人士普遍认为,新评价办法的发布,是监管部门落实姓党要求,以投资者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具体体现,将对债券市场高质量发展起到积极推动作用。

The End

发布于:2024-07-05 13:24:13,除非注明,否则均为偶是新闻网原创文章,转载请注明出处。